济南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1.贷款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贷款人在济南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良好的信用,有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4.贷款人连续足额还款超过六个月(含六个月)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5.如果有合法的合同或协议购买房屋,贷款人必须是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产权人。所购房产为济南地区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房改和二手房。
6.贷款人支付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金额。
7.同意以所购房屋或管理中心认可的其他财产作为抵押,或以证券作为质押,或由集资建房单位提供分期贷款担保。行政事业单位不能提供担保的,应当与管理中心签订协议,并负责代扣代缴贷款人每月应偿还的贷款本息。
济南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1.在办理公积金贷款前,借款人需要向银行提出申请并提供贷款材料。
2.银行将在受理后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3.管理中心重新检查贷款数据。
4.经批准后,中心将发出委托贷款通知。
5.借款人签署《借款合同》并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