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

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

自2016年7月起,东莞公积金存款上限已降至5519元。这是从东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上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得知的。

东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范围为5%-12%

根据我省各部门《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和《东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2016-2018年)》的精神,从2016年7月1日起,我市将分阶段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从20%降低到12%;存款基数上限调整为22995元,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单位)月缴存额上限由7934元调整为5519元。各存款单位应按以下方法办理。如果不能及时处理,该中心将从8月开始强制执行。

自7月份以来,我市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已从20%下调至12%。《通知》指出,从2016年7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将在5%至12%之间。新开户单位应在5%-12%的范围内确定存款比例。股票存放单位的存放率超过12%的,统一调整为12%。单位负责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到中心各办公室办理:《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申请表》;《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电子清册》(超过5人需要提供未经加密的原始Excel格式);单位经理的身份证明。

员工每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2,995元

自2016年7月1日起,职工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2995元,月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个人单位)调整为5519元。这种基数调整占用了单位在当年调整基数的次数。但是,如果该单位在2016年7月1日前进行了调整,需要再次调整基数,可以直接到代收行网点进行再处理。单位携带以下信息到代收行网点进行处理:《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申请表》;《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电子清册》(5人以上需要);单位经理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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