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可以随付随取。
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有一定比例,一般每月提取金额不能超过每月缴存金额的一半。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户可以提取部分准备金余额:
1.购买自有住房偿还贷款本息时,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贷款;
2.在本市范围内缴纳房屋租金;
3.偿还市内自有住房贷款本息;
4、城市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的建设、改造、大修;
5.其他住房消费;
6.员工或家庭成员患有严重疾病。
二、在下列情况下,用户可以提取公积金的全部余额:
1.退休后,您可以一次性从公积金账户中支取;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3.男年满50周岁或女年满45周岁,无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2年;
4.在国外或港、澳、台定居;
5.户籍迁出城市的;
6.户籍不在本市且已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8.员工死亡或被宣布死亡。
9.如果员工辞职,只要有辞职证明,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可以全部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