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东莞公积金异地贷款最新政策

东莞市全面实施异地贷款业务,并对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住房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1)取消异地存款员工在东莞申请贷款的户籍限制,员工无需提供本人或配偶在东莞注册的证明。

(二)异地贷款购买第一套和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40%。

(三)异地贷款政策调整半年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根据试行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执行或进行调整。

该政策将于2015年12月8日起实施。以前的规定与本通知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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