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1.贷款受理机构选择

除指定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项目外,存入中心管理部门的贷款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选择贷款经办部门,不受房屋所在地的限制。但是,对于存放在远郊管理部门的贷款申请人,其购买的房屋在同一个远郊,远郊管理部门将为您办理贷款业务。上述贷款经办部门是指贷款中心(包括其附属贷款网点)和各郊区管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没有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

比如你在海淀管理部存了公积金,在房山区买了房子,你可以自愿选择贷款中心或房山管理部为你办理贷款业务。如果您已经在昌平管理部缴纳了公积金,并在昌平区购买了一套房子,您应该选择昌平管理部为您办理业务。

贷款中心和各郊区管理部门的地址见:贷款经办部门

2.通常情况下需要您参与的贷款环节有初审和面签两个环节:

  (1)初审

贷款经办部门受理您的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核申请材料和贷款资格,初步确定您的贷款金额、期限等信息。

(2)面签

经贷款经办部门审批通过后,应在电话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办理贷款签约及相关手续。

3.异地贷款

从2015年1月1日起,如果您是在北京注册的员工,在异地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并在北京购买了首套自住住房,您可以在异地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大家参考,在实际法律问题中,案件情况不同,具有特殊性,为了有效解决您的问题,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解释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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