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一)职工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1.不高于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账户余额8月存款额退休年龄前月数
2.不高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一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
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金额为每个申请人的贷款金额之和,最高限额为100万元。
3.不高于参照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确定的贷款额度
(一)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一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工薪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下同),首付比例最低为3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二)有房无贷或有房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工薪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3)已有住房但未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7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4.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家庭购房套数认定标准
1 .家庭(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已购房屋实行“认房”和“认贷”标准。
“房屋识别”是基于房屋委员会档案室搜索的《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以下简称《证明》)。未登记的住宅(不包括商店和停车位)计入家庭购买单元数的计算范围。
“贷款受理”以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个人信用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为基础。未偿还贷款的住宅房屋计入家庭购买单元数的计算范围。
2.《报告》记录的未偿贷款要求借款人提供有效的数据证明。如果购买地址与《证明》相同,则视为一套计算。
3.非婚购买者家庭购买的单元数量应作为计算起点。
4.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买人及其配偶应提供《证明》和《报告》。
5.所有房屋,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自住房、集体土地所有权房等。都包含在家庭住房单元的计算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