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无锡公积金新政策出台:无锡公积金提取及异地贷款政策调整

对于无锡员工来说,公积金的提取和贷款政策的调整备受关注。据边肖介绍,无锡公积金新政策于2020年出台,完善了公积金提取和异地贷款的相关规定。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0年4月2日发出《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若干管理规定的通知》号(锡房金规[2020]1号),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2020年无锡公积金提取政策调整

改进《无锡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有关规定》第3 (4)条。职工申请购买自住住房和偿还购买、建造、大修住房贷款本息时,产权人子女的配偶可以向直系亲属支取住房公积金。

说明:《无锡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有关规定》(西房金规[2018]5号)第3条第(4)款规定“员工直系亲属指父母和子女”,不清楚业主子女的配偶是否可以指直系亲属。

该通知明确规定,业主子女的配偶在办理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建设、大修住房贷款本息等业务时,也可参照直系亲属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回避时,除提供所需资料外,还应提供直系亲属证明原件和结婚证原件。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人士解释说,如果员工因购买自住住房或偿还购买、建造和大修住房贷款本息而需要退出住房公积金业务,其父母和子女作为直系亲属也可以申请退出住房公积金。这一次,这两项住房消费提取业务的适用对象有所扩大,业主的配偶和子女也可以参照直系亲属提取住房公积金。

据了解,去年共有51.44万名在职职工提取了住房公积金,金额为141.61亿元;其中,41.71%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38.21%用于购买、建造、改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2、2020年无锡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调整《无锡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的第1条。在无锡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城市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其配偶一方在无锡登记。在无锡购买自住住房,可向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号住房公积金贷款。

解释:根据《无锡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西房金规[2015]3号)第一条,“本细则所称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是指无锡市注册职工在无锡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在无锡市行政区域外其他省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持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向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异地贷款的申请人应该是在无锡注册的职工,但有些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没有在无锡注册,而他们的配偶在无锡注册,想在无锡定居购房。

鉴于此类职工家庭的住房需求,《无锡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第一条调整为:“本细则所称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是指配偶一方在无锡登记时,由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并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编号为《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根据原政策,异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无锡购买自住住房时,只有户籍在无锡,才能异地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此次无锡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调整的主要目的是支持有薪职工合理的住房消费需求,通过完善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功能,进一步减轻职工自住住房消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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