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西安公积金新政发布 5月13日起西安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Xi市民请注意,您所关心的2020年Xi平安公积金贷款政策已经调整!昨日,Xi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关于启动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一级响应的通知》号通知,明确从2020年5月13日起,将实施资本流动性风险防控一级应对措施,暂停从Xi安区(含西县新区)以外的房屋中提取公积金,并重新计算公积金贷款金额和首付款比例。与现行政策相比,2020年Xi安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大幅提高,可贷款总额下降。

另外,为了提高办理效率,取消中间环节,减少贷款信息,降低贷款风险,如果借款人是省级和长庆油田分中心的受薪员工,受薪分中心将直接接受其公积金贷款的审批。

Xi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将严格审批公积金贷款,加强对贷款申请人的资格审查。

信贷经理边肖提醒,通知将于2020年5月13日实施,已受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将按原政策审批,以贷款申请进入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据有关人士透露,新政的目的是“促进贷款支付,固定贷款支付”,抑制投机性购房投资,保障基本需求,确保资金安全、有序、高效运行。

一、一级响应具体措施

1.暂停购买Xi安外(含西县新区)住房,提取公积金;

2.公积金贷款金额的计算

若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公积金账户之和超过2万元,按以下公式计算:贷款金额=(借款人公积金存款账户余额)15倍存款时间系数(累计存款时间36个月,时间系数为1.2);如果累计存款时间小于36个月,时间系数为1)

借款人与配偶之间的存款账户余额不足20,000元;

(一)账户总余额不足5000元的,最高贷款额不得超过20万元;

(2)账户总余额不足10000元的,最高贷款额不超过250000元;

(3)账户总余额不足20,000元的,最高贷款额不得超过300,000元。

配偶公积金缴存不正常,配偶公积金不参与计算。

3.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有薪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144 m 2以内(含)区域首付比例不低于35%,144 m 2以上区域首付比例不低于40%;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144 m 2(含)以内首付比例不低于40%,144 m 2以上首付比例不低于45%;第三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不予受理。购买精装修房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0%。

二、简化省直、长庆油田分中心缴存职工贷款手续

提高办理效率,取消中间环节,减少贷款信息,降低贷款风险。如果借款人是省级或长庆油田分中心支付的职工,存款分中心将直接受理其公积金贷款的审批。

三、严格落实贷款资格审查

严格公积金贷款审批制度,加强对贷款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借款人必须在申请贷款前12个月按时足额缴纳公积金,做到“以贷促贷,以贷定贷”,抑制投机性购房投资,保障基本需求,确保资金安全、有序、高效运行。

本通知将于2020年5月13日生效。受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将按原政策审批,以贷款申请进入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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