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限缩至10个工作日

过去,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超过三四个月。今后,将需要不到10个工作日完成贷款审批和抵押登记手续!几天前,《广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联办试点工作方案》被发布。通过整合公积金中心、房地产登记和委托商业银行的审批资源,试点减少了工作环节,优化了工作流程,群众申请公积金贷款“只有一个门,只有一套材料,一站式结算,最多一次运行”。

过去,我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流程是先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贷款获批后到相关银行签订合同,最后到房地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手续;特别是二手房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等。有必要运行三个部门:公积金中心,贷款商业银行和房地产登记中心。整个过程耗时少至一个月,多至三四个月。

为优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流程,今年3月,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部下发了《广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联办试点工作方案》号文件。今年3-5月,贵港市和河池市率先试点公积金贷款业务联合运营;试点城市应统一公积金贷款业务受理窗口,一次性收集贷款申请和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材料,并当场预签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公积金中心、房地产登记机构和受托银行应建立审批资料的传输渠道,相互认可授权认证、业务资料和处理结果,共享业务信息,确保各类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只进入一个窗口,只需运行一次。此外,试点城市公积金中心、房地产登记中心和受托银行整合合并了类似材料,统一发布了公积金贷款联合办公业务一次性通知申请材料的目录清单和办理指南,确保贷款申请人只提交一套材料。

据悉,5月底前,试点城市所辖市县(区)将全面实现公积金贷款、房地产登记和委托银行联合办理,从贷款受理到抵押结算不超过10个工作日,力争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并在下半年全面实施。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大家参考,在实际法律问题中,案件情况不同,具有特殊性,为了有效解决您的问题,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解释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立即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