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周口公积金政策调整:周口公积金提取贷款最新政策一览

很多人咨询过:周口公积金的贷款金额如何计算?如何提取周口公积金?2020年,周口公积金政策进行了调整。信贷管家表示,周口公积金贷款提款的最新政策如下:2020年3月26日,周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公告》。为贯彻落实住建部、省住建部关于进一步防范资金风险的文件精神,确保住房公积金存款人的刚性,提高住房需求,抑制投机性住房消费投资,有效控制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

一、新增住宅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可以以房屋所有人及其配偶或子女的名义申请使用(只能提取个人份额的金额)。

二、严格控制同一套住房频繁买卖提取住房公积金

如果同一房屋在短时间内连续交易多次,且产权人频繁更换,交易间隔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新的提取项目将被拒绝。

三、恢复住房消费提取金额时间限定政策

为所有非注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个人公积金账户必须保留本人当期月缴存额的6倍,然后根据提取类别提取相应的公积金金额。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产权人及其配偶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且产权人及其配偶的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住房支出。未取得产权证明的,应在三年内出具房地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证明;已取得产权证的,应出具一年内的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

四、规范偿还住房贷款提取公积金金额和范围

为偿还住房贷款和提取公积金,在个人贷款合同中签字的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有资格提取公积金,而未在贷款合同中签字的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五、执行贷款额度与缴存余额挂钩政策

对贷款额度实行动态调控。按照“公平互助、存贷结合、权责平等、风险防控”的原则,对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动态调控,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同时按以下三个条件计算和核定,其中三个条件中核定的最低限额为贷款额度上限。

(一)经周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不得超过45万元。

(二)每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家庭月收入的50%。

(三)实行“存贷联动”,即根据缴存人员和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倍数核定贷款金额。具体如下:

1.贷款金额小于或等于借款人夫妻账户余额的n倍。

2.倍数n在10到20倍之间波动;个人贷款利率低于75%时,可贷金额为夫妻双方账户余额的20倍;个人贷款利率高于90%时,可贷金额为夫妻双方账户余额的10倍;当个人贷款利率在75%至90%之间时,可贷款额为夫妻双方余额的15倍。可贷金额应四舍五入至万元。(这一项是关键点。倍数n的值与个人贷款利率的百分比密切相关。周口目前的个人贷款利率是多少?你需要去周口住房公积金核实一下。如果你知道个人贷款利率,你可以计算贷款金额。(

3.正常连续存款超过6个月后,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10000元的,按10000元标准计算。

4.异地贷款以存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余额为准。

5.申请贷款前12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的金额不予认可。

六.明确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和时间限定

(a)购买的最高贷款额

(1)借款人及其配偶有违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规定的失信行为,并已被列入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黑名单。

(二)借款人配偶双方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人民法院依法冻结或强制转移的。

(3)在借款人夫妻的信用报告中,对于连续逾期90天以上或5年内累计逾期6个月以上(不含)的借款人家庭,不发放信用卡和各种贷款(不含已结清的学生贷款);贷款将不会被授予借款人的家庭谁有未偿贷款到期和信用卡透支到期。

七、加强信用风险防控,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贷款资金管理应实行分类管理和定向配置,防止资金挪作他用,确保贷款真正回归使用。购买现房和期房,并将贷款资金转入开发商提供的账户;购买二手房应转入卖方账户或资金监管账户。安置用房划入安置单位提供的账户。置换商品房贷款,贷款资金拨付到借款人的还款账户。

八、防范资金安全风险,规范资金划拨账户

凡是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在购买自己的住房时,可以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个人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并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受时间间隔的限制。

九、取消提取和贷款间隔时间的限制

对于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开发商,多层建筑主体应封顶,高层建筑主体应建至三分之二以上。

XI。本《通知》由周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十二.本《通知》将于2020年4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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