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淄博公积金提取贷款新政策:租房提取额度调整

淄博的朋友们注意了,你们关心的住房公积金有新政策了!近日,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关于完善淄博住房公积金使用有关规定的公告》号通知,将于2020年4月1日起实施。淄博市公积金新政策具体如下:

一、优化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调整机制

1.为满足新市民的住房需求,促进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淄博市相关部门每年公布市场租金标准和商品房市场租金水平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授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确定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

2.为推进淄博市“双招双引”工作,淄博市引进或培训的高层次人才(淄博市精英卡持有者)已连续3个月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如果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在淄博没有自己的住房而租房,他们可以提取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来支付房租。租赁面积为现行90标准的2倍,家庭作为租赁高层次人才的提取指标。

二、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确认标准

(1)为加强风险防控,确保资金安全,增强员工诚信意识,适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完善信用报告逾期次数的确定标准

以下标准适用于确定借款人、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配偶和担保人的信用报告中显示的逾期性质。

1.如果信用报告显示贷款或信用卡有严重不良记录(根据贷款资产“五级分类”确定的风险等级为二级、可疑、损失)或有坏账、禁止进入等严重不良记录,则不允许申请贷款。

如果信用卡状态标记为“冻结”、“停止支付”等疑似异常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根据具体情况调查核实后决定是否发放贷款。

2.贷款连续逾期三期以上或累计逾期六期以上(年费欠款除外)的,不得申请贷款。

3.若贷款连续三期(含三期)逾期,累计六期(含六期),且所有逾期款项在申请贷款前均已还清,则允许贷款申请。

4.如果年费逾期且逾期金额已还清,借款人应提供还款流程。如果年费逾期,允许申请贷款。

5.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和商业贷款逾期的次数一起计算。

(二)为了减少证明材料的提供,促进制度的公平,提高工资收入的认定标准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配偶或共同借款人配偶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以购房所在区(由省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工资收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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