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南公积金新规: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推出惠民新政策

河南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的通知》,自2020年3月22日起实施。未涉及住房公积金的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仍按原规定执行。河南省公积金的具体新规定如下:

第一,提高最高贷款额

夫妻双方已在省中心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郑州市首套住房符合省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其他情况下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60万元。

二、推进商品房贷款向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业务

符合省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如果通过商品房贷款购买的自住住房达到《不动产权证》,可以申请办理商品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延伸】为民服务推新举 省直公积金开新篇——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推出惠民新政

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服务规范高效、管理科学精细、手段智能化便捷”的服务目标,践行“大学习、大创新、大改进、大发展”的活动精神,携手共进,结合省住房公积金实际情况,推出创新便捷措施,全面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针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低、不能满足省直干部职工贷款需求等热点问题,省会中心研究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查相关做法,召开专题研讨会,开拓思路,努力解决贷款额度低的问题。经住房公积金监管部门批准,贷款最高限额将从60万元提高到80万元,并将商品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满足省级干部职工的贷款需求,有效促进住房公积金工作的优质发展。

如果你看得远,你会知道风浪很小,当你凌空时,你会感觉到海平面。省会中心以责任感、务实创新的进取精神、坚决的实施能力和抓到底的工作作风,紧紧围绕“进一步学习、解放思想、进一步改革、进一步改进工作”的发展理念,贯彻落实省局“四大活动”的决策部署。积极建言献策,为省级干部职工提供“真诚、热情、亲密”的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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