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公积金2020新政策:提取公积金还商业贷款需提供信用报告

近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传出消息。为营造良好的住房公积金经营环境,充分保护有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住房公积金的公平使用,中心决定对申请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和通过柜台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贷款行为进行全面审查。

从2020年3月20日起,员工通过柜台申请上述业务时,除了按照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提取业务指南》提供相应信息外,还应配合公积金中心通过《个人信用报告》审核申请中相应的商业银行按揭记录;《个人信用报告》,中心营业厅将提供相应服务。

信用报告信息包括个人信息,如个人姓名、证书类型、身份证号码和婚姻状况。信用记录主要包括个人贷款、还款情况、信用卡情况、贷款余额、还款记录等信息。

上述《通知》强调,中心已经实现了与9家商业银行的商业贷款数据的连接和共享,鼓励存款员工通过手机(在线)渠道申请公积金提取业务;尽快实现各商业银行商业贷款数据的连接和共享,为存款员工提供更全面的网上业务。

根据太原市公积金的规定,购房贷款本息还清后,职工及其配偶可以提取公积金,每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提取日前12个月内的全额、不足部分或提前还本付息。以前未提取的不包括在当前累计中。它可以每12个月提取一次。

据悉,许多城市公积金提取政策都有要求,要求员工在提取时提供个人信用报告。业内人士表示,这主要是因为一些使用组合贷款的客户考虑到商业贷款的利率较高,往往会提取公积金来抵消商业贷款。公积金中心需要付款人提交个人信用记录查询商业贷款的未清余额,这是确定公积金提取金额的条件。如果提取贷款用于偿还公积金,公积金中心可以通过内部系统查询未清余额,无需提供信用记录。

此外,一些存款员工担心,当他们多次处理这项业务时,他们会查询信用报告,这将影响他们未来的贷款申请?据业内人士称,提交个人信用报告的目的不是检查付款人的信用状况,也不是决定公积金是否可以通过信用状况提取。一般来说,提交报告的目的是为了查询商业贷款,这不会影响未来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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