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丽江公积金贷款新政策:首付款比例与贷款额度等皆调整

我还在问关于云南丽江公积金的首付问题,以及如何计算丽江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金额。信贷经理边肖提醒,丽江公积金贷款新政策已于2020年公布。根据丽江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规定,具体如下:

1.调整住房公积金首付比例

恢复实施购买第一套新住房或二级市场住房(二手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所购住房总价的30%。

2.调整支付给员工的家庭贷款金额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80万元,适用于从未提取或借入住房公积金并被认定为购买、建造、改建和大修第一套自住住房的已付双职工家庭。

已使用住房公积金提取或贷款并决定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第一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有偿双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若双方正常缴纳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第一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3.调整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

职工存款从贷款结清之日起恢复执行,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符合再贷款条件的,可以再次申请贷款。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申请不予受理

(1)没有合法赡养关系、抚养关系或抚养关系的人共同购买房屋

(2)直系亲属之间的住房交易

上述政策调整自2020年1月9日起实施,其他未调整的政策按原规定执行。

小贴士:丽江公积金贷款条件

1.借款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购买、建造、改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行为,且手续齐全合法;

2.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

3.借款人具有稳定的专业和经济收入,良好的信用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申请贷款时,借款人已在管理中心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并继续正常支付;

5.如果你买房子,你必须支付30%的首付;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已完成建设投资的30%以上;

6.借款人同意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将所购已建房屋及其他同等价值的房屋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合法有效的担保方式;

7.借款人没有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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