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么全款 要么商业贷款!开发商为什么不支持公积金贷款?

近年来,很多不同物业的发展商以项目没有上限或其他理由,拒绝很多置业人士使用公积金贷款。很多置业人士表示,他们已连续多年缴交公积金,想在置业时节省一些钱,但却被各种“门槛”所阻。

海南的一些购房者最近报告说,海口的一些建筑在封顶前已经获得了预售许可证。为了快速提取资金,开发商要求购房者支付首付款,并在一定期限内申请商业贷款。然而,海南省公积金管理局表示,建筑物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没有上限。

开发商要求买家“从两者中选择一个”:要么选择全额付款,要么选择商业贷款。但事实上,商业贷款不能用于无上限的建筑物,开发商和银行都涉嫌非法发放商业贷款和拒绝公积金贷款。

记者了解到,海口部分楼盘在春节前预售,每平方米约1.7万元的价格吸引了众多买家。尽管朱先生买了一套三居室,但他在签署认购协议时才知道,开发商要求买家在3天内支付首付并办理商业贷款。由于该物业尚未封顶,因此无法根据相关政策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果发放商业贷款,一栋200万的住宅楼每月将支付1000元的利息。按照30年的贷款期限,总利息成本可能超过30万元,这对朱先生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他甚至还借了首付款。

此前,海南已取消“转公”业务,在办理完商业贷款后,公积金贷款无法转回。这意味着,一方面,朱先生不得不“承担”更多的利息费用,另一方面,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将继续“睡眠”。

随后,朱先生致电海南省政府的公积金热线12345,回答说:“无上限楼宇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这是政策规定,因此建议在申请有上限的公积金贷款之前,先与开发商协商。”朱先生有点哭笑不得。开发商要求在一定期限内付清全部款项或支付定金来办理商业贷款,否则他将不会与他签订购买合同。

据记者调查,这不是朱先生遇到的案件。

海南省公积金管理局局长武和平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规定:“为了减轻借款人不必要的利息负担,商业银行只能向购买主体结构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的相关管理规定也相应制定。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王旭明表示,海口市批准的预售工作是按照海南省政府和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规定办理的,不存在违法分配问题。他还说,朱先生购买的房地产是2016年前提交建设的,确实取得了预售许可证。2017年9月,海南省政府出台政策规定:“自本意见实施之日起,在新开发建设的以出让方式出让土地的商品住宅项目中,除装配式建筑外,预售可按我省原预售许可条件进行审批,其他建筑在主体工程封顶后方可预售。”鼓励现有在建项目和现有土地开发项目改善预售条件,优先支持现有住宅销售。

据记者调查,房地产市场存在明显的滞后效应。在这项规定出台之前,海南市场上仍有大量的项目在进行报建。这些项目可以在封顶前申请预售证书,买家可以以项目没有封顶为由拒绝使用公积金贷款。

住房和建设部以及公积金管理部表示,他们都是按照政策和规定行事的,但最后的结论是,尽管购买者有资格购买住房,

此前,海南省许多建筑拒绝公积金贷款,海南省有关部门对此进行了调查。2017年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下发了《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号文件,明确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书面承诺,不拒绝购房者在销售商品房时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在房地产销售现场进行公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通过提高房屋销售价格、降低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或者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或者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受托银行应当按照约定及时受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并办理相关委托贷款手续。

海南现代管理学院院长王义武等专家指出,根据政策规定,只要住宅项目不封顶,公积金和商业贷款就不能办理。在这个问题上,开发商和银行只是有选择地拒绝公积金贷款,却非法发放商业贷款,这表明开发商和银行对拒绝公积金贷款的态度更加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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