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清远拟推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清远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新标准

2020年,清远可能出台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根据《清远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号文件规定,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住房是为了生活,不是为了投机”的定位,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强化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属性,提高住房公积金的资金利用率,加大对新市民和中低收入家庭首次贷款购房的支持力度,我市拟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进行如下调整:

首先,调整最高贷款额

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60万元。

二是调整贷款金额的计算标准

为了充分体现制度的公平和公正,贷款额度与借款人公积金的存期和账户余额挂钩,计算出的购买第一套住房的贷款额度的双倍价值大幅增加。

此外,根据《清远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申请公积金贷款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单位职工缴费满6个月(含)以上,自愿缴费满12个月(含)以上在本市的;

(三)是所购房屋的所有人或共有人;

(四)符合规定的公积金贷款申请使用次数;

(五)有经房地产交易部门和房屋所在地登记部门确认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担保手续;

(六)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七)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资信良好,职业和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贷款:

(a)所购买的物业作非住宅用途;

(二)所购住房为豪华住房,包括独立建筑、联排别墅、双拼和重叠拼形式的高档住房;

(三)住房单元总数与个人住房贷款数量之和大于或等于2(套/次);

(四)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公积金贷款是基于申请人的信用记录。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贷款申请暂时不予受理:

(一)中国人民银行的信用记录显示,贷款(包括个人住房贷款、消费贷款和其他任何类型的贷款)累计逾期6个月以上或目前已逾期;

(2)中国人民银行的信用记录显示该信用卡目前已逾期;

(三)以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且全额退还不足5年的;

(四)申请前5年内有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公积金贷款等不良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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