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武汉公积金贷款额度

近日,许多武汉员工问:2020年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有没有调整?信贷管家边肖提醒说,武汉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已经在2020年上半年公布,买家已经很快看到了!

2020年1月2日,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公布2020年上半年武汉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武工归钟[2018]3号)精神和2018年12月31日武汉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实际情况(82.61%)。

经研究,决定2020年上半年武汉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关于武汉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边肖建议您可以参考《武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公积金贷款额度实行限额管理,每笔公积金贷款的额度还应符合以下限额标准:

(一)不得高于根据房屋数量、房屋类型和房屋总价确定的最高贷款限额和最高贷款比例;

(二)不得高于根据借款人及其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金额;

(三)不得高于根据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的贷款金额;

(四)不得高于管委会当年确定的公积金最高贷款额;

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金额应作为上述四个限额合并后的最低值。

在了解了2020年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后,有网友不禁要问:武汉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条件是什么?

在武汉已足额、按时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职工,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a)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借款人及其配偶有相对稳定的收入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记录良好,还款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完全产权住房;

(四)提供符合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

(五)购房首付款金额不低于规定比例;

(六)借款人及其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还款债务,也无其他未清偿且数额较大,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的债务;

(七)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引进武汉的高层次人才和现役军人配偶,在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前提下,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可适当放宽贷款条件,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借款人及其配偶不得出借:

(一)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信用交易行为逾期未还的;

(二)存在虚假信息、虚假承诺等情况;

(三)最近五年内,发现存在非法提取他人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的余额,或通过虚假购房交易等欺诈手段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情况;

(四)不符合公积金贷款信用审计标准的;

(五)有其他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安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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