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公积金贷款流程:
1.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应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提供贷款材料。
2.借款人应向公积金中心委托的受托银行提交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及前款规定的资料,受托银行应及时将申请及符合要求的各类资料移交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应当对借款人的相关情况进行贷前审查,并在受托银行收到贷款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发放贷款的决定。15日内未办结手续的,经公积金中心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延期的理由。
4.贷款经公积金中心批准的,借款人应与受托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及相关协议。
5.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公积金中心应根据受托银行出具的证明发出贷款转账通知。受托银行应根据贷款合同的时间、金额和账户,凭贷款分配通知单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