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积金贷款条件

申请东莞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东莞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公积金贷款条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人和抵押房屋的产权人必须是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同时,必须满足以下必要条件:

A.存款状态的要求。在东莞、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肇庆等地,住房公积金已正常缴纳12个月,不存在拖欠、遗漏、逾期、封存等情况。

在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肇庆市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东莞购买自住住房申请贷款。除了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地点和最近一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外,申请人还应提供以下任何一种证明:1。东莞户籍证明;2.单身员工在东莞提供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为同一法人单位;3.已婚员工应提供其配偶在东莞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B.信用状况要求。申请人个人信用报告中个人贷款的最长逾期期限不得超过3期(含3期),由申请人及其配偶发放贷款。

(2)限制贷款条件或不予贷款

一、个人住房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逾期累计超过10次,且未结清或结清不足两年的,不予贷款。

员工隐瞒或谎报婚姻状况、直系亲属、购买行为、住房数量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自行为被确认之日起5年内不发放贷款。

虚构提取条件,或者持有虚假信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不予贷款。

购买“双套”和“多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如实说明,如有隐瞒或不报,贷款将不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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