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贷款条件

申请南京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准备哪些材料?

一、南京公积金贷款条件:

1.借款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申请贷款前,借款人必须在住房公积金账户开立账户,并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其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状况正常。

2.借款人必须是购买人本人或自建、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所有人,且所购买的自建、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位于南京市行政区域内。

3.如果你申请购房贷款,你必须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和协议;如果你建造或翻新房子,你必须获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大修房屋,必须具备《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当地街道(镇)以上建设规划部门出具的大修合格证。

4.购买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在购房合同登记后一年内申请贷款。如果您购买二手房并采用担保机构分期担保,您可以在《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完成后6个月内申请贷款;申请贷款时,如《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已完成转账,应在《国有土地使用证》转账完成后3个月内申请贷款。建造或翻新房屋,自《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发放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房屋大修,大修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具江苏省南京市建筑业统一发票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

5.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良好的个人信用信息,无其他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6.如果通过购买第一套或第二套符合条件的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20%。

7.以已购已建房屋为抵押。借款人和共有人同意将所购买的房产作为抵押物,并出具承诺书,在处分抵押物时可以自行放置。

8.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原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南京的,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时,首付款金额不得低于购房总价款的20%,贷款利率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二、南京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我配偶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和居住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婚姻状况的证明。

3.为购买贷款提供的材料。

4.为建造、翻新和大修住房贷款提供的材料。

5.借款人签署的《自行安置承诺书》同意委托银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系统查询并打印《个人信用报告》。

6.借款人配偶在省机关分中心、南京铁路分中心、省监狱管理局管理部、华东石油局管理部缴存公积金的,在申请贷款时,应提供公积金缴存证明(注明开户日期、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连续缴存时间)和贷款情况证明。

7.借款人配偶是现役军官(含士官)的,应出具军队出具的有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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