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是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它是由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使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新和大修自有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纳人和在职期间缴纳住房公积金的退休职工发放。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的职工,用于购买和建造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资金,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那么,如何申请公积金贷款呢?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一、借款申请人咨询
贷款申请人应到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并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材料。
二、初审与评估
贷款申请人应当到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初审和相关评估。
1.贷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按照规定需要对贷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贷款申请人应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签署信用评估《授权书》。
3.贷款办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应打印相关文件,并告知贷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
4.如贷款申请人购买的房屋需要按规定进行评估,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应同时向贷款申请人出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贷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根据贷款申请人要求的材料和相关机构的评估结果对贷款进行审核。如需与贷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工作人员将通过贷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贷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和确认。
2.若借款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告知借款人签订贷款相关合同的时间、需携带的信息及需支付的担保服务费;若贷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根据不同的担保方式,在完成相关手续后,告知贷款申请人签订贷款相关合同的时间和所需材料。
四、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
1.根据电话通知的面谈签字时间,贷款申请人应持面谈签字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的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支付评估费和担保费的贷款申请人,应先在指定的柜台支付费用并领取发票。
2.贷款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和出质人应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文件的签署手续。
五、银行放款
借款人等待银行贷款,然后去银行领取借款人的相关合同文件。
六、按月还款
贷款申请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偿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