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公积金贷款额度标准!常见问题合集!

现在,大多数购房者会选择申请公积金贷款,但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贷款额度,所以他们面临一个问题,可能会有贷款短缺。那么公积金贷款的标准是什么呢?让我们以长春市为例来介绍一下具体的内容。其他地区的小合伙人可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一、贷款额度标准

借款人有共同借款人的,最高贷款额为80万元;如无共同借款人,最高贷款额为50万元;

在适用金额不超过单笔贷款最高限额的前提下,首笔贷款为借款人余额与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之和的20倍;第二笔贷款为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

二、首付比例

借款人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1.所购自住住房面积不得超过90平方米(含),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20%。

2.购买的自住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但不超过144平方米(含)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购买总价的30%。

3.购买的自住住房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购买总价的40%。

若借款人在第一笔公积金贷款结清2年后可以申请第二笔公积金贷款,在满足其他贷款条件的情况下,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款的50%。

第三项及以上公积金贷款将不获接纳。

三、贷款期限

最低贷款期限为1年,最高贷款期限为30年。

还款年龄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的5年,即男性65岁,女性60岁。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大家参考,在实际法律问题中,案件情况不同,具有特殊性,为了有效解决您的问题,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解释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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