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宁,许多人开始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一套房,但他们仍然想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以改善他们的生活环境,但他们不知道这是否会奏效。这是给每个人的好消息。南宁市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在2020年进行了调整。只要购买的第二套房符合要求,就可以用于公积金贷款。让我们看看下面。
一、南宁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条件?
虽然可以用公积金购买第二套房,但第二套房的购买面积有限制,例如以下情况:
1)如果员工及其家庭仅拥有一套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的住房,则允许他们在购买第二套建筑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的住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职工及其家庭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一次并结清,且无住房或仅有一套住房建筑面积为120平方米(含)的,在购买144平方米(含)的住房时,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南宁房屋套数和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
1.住房单元数的认定标准是指南宁市行政区域内(含五县)个人职工和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拥有的自住住房单元数(不含出售、捐赠和生产的),即目前南宁市行政区域内贷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双方拥有的住房单元数。
2.住房公积金贷款数量的确定标准是指全国范围内职工个人和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数量。即全国范围内借款人和配偶双方使用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数量。
三、南宁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相关事项:
1.首付比例:员工或家庭第二次购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40%;
2.贷款金额:最高贷款金额为50万元
3.贷款利率:调整为同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即5年以上贷款利率的3.575%;
4.每月还款额:不低于家庭收入的35%。
具体首付金额、贷款金额和每月还款额应根据贷款申请人的年龄、信用状况和家庭收入及负债情况进行综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