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公积金贷款

镇江公积金贷款怎么样?大家都知道公积金贷款购房可以享受低息贷款,少还利息!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镇江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承担着全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的职能。中心内设综合处、归集管理处、贷款管理处、计划财务处、信息技术处、稽核监督处六个处室,下设住房公积金城区客户服务部以及丹阳分中心、句容分中心、扬中分中心、丹徒管理部。 对于镇江公积金贷款额度、镇江公积金贷款条件、镇江公积金贷款利率、镇江公积金贷款政策以及办理镇江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下面小编为大家一一罗列出来,一起来看看吧。

镇江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一、不超过按照借款人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

贷款限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50%×12(月)×贷款年限。

1、借款人与配偶共同借款的,贷款限额为两者分别计算的贷款限额之和:

(1)现役军人家庭贷款。现役军人的配偶在镇江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工作,且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申请贷款时提供现役军人军官证可参照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享受贷款额度。

(2)住房公积金待遇共享。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夫妻一方在本市、另一方在其他城市均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享受同城待遇,可按配偶双方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

2、职工与父母共同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作为共同借款人,贷款限额为分别计算的贷款限额之和。

二、不超过按照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实际支付房款总价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

1、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超过实际支付房款总价的80%;二次公积金贷款的,不超过实际支付房款总价的70%;

2、建造、翻建住房的,不超过建造、翻建住房工程总造价的50%;

3、大修住房的,不超过大修住房费用的50%。

4、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转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商业贷款余额。

三、已支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必须将所支取的住房公积金复缴后,再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手续;不复缴的,扣减相应贷款额度。

四、不超过公布的贷款最高额度。

目前,职工一个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夫妻双方购房或子女与父母共同购房的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贷款最高额度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本市实际情况拟订,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公布执行。

镇江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目前,首次公积金贷款,1-5年的月利率为2.292‰,6-30年的月利率为2.708‰;二次公积金贷款, 1-5年的月利率为2.5212‰,6-30年的月利率为2.9788‰。

在贷款期内,如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贷款,按合同约定利率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镇江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职工及所在单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缴存正常;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信用良好,同意公积金中心对个人信用信息进行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审核标准:

①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中连续24个月的信用记录,在此期间存在任何一笔贷款或信用卡还款连续拖欠3期(含)或累计拖欠6期(含)的,都将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②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个人信用报告中的准贷记卡连续24个月内,出现"1"和"2"标志,未出现"3"的,原则上不属于不良信用记录范围内。

4、住房公积金账户保留一定余额;

5、未发生或已全部还清公积金贷款;

6、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房屋产权证作为抵押或者有价证券作为质押;如办理“公积金按揭贷款”由已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担保);

7、具有合法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且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时间符合相关规定。其中:购买期房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间为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购买二手房的为产权证发放之日起半年内;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商品房为取得房屋产权证3年以内,二手房为取得房屋产权证1年以内,取得房产证时间,以房产管理部门发证的日期为准。

8、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镇江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贷款申请。

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应由借款人本人持相关的资料,向受委托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申请按揭贷款的由房地产开发公司协助借款人向受委托银行申请办理。

二、贷款受理。

受委托银行对贷款申请人进行贷款前期调查,初步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受理贷款申请时,应一次性告知借款人贷款申请所需资料,对借款人贷款申请资料进行调查核实,符合贷款条件的,指导借款人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

三、贷款审批

(一)受委托银行审批。受托银行将受理的贷款申请信息录入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系统,对贷款申请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符合贷款条件的,报送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

(二)公积金中心审批。公积金中心对受委托银行报送的贷款申请资料进行合同备案、审批,并做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

申请公积金按揭贷款的,公积金中心应根据受委托银行报送的贷款申请资料进行预抵押登记、审批,并做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

四、合同签订。

对经审批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公积金中心委托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还款协议。申请公积金按揭贷款的,公积金中心还应与开发企业签订保证合同。

五、 抵(质)押登记 。

受委托银行对采用房产抵押、存单质押的公积金贷款办理抵押登记和质押相关手续。

六、贷款发放。

借款合同生效后,受委托银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以转账方式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账户或借款人个人还贷账户;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受委托银行应将贷款资金划入借款人商业贷款还款账户。

镇江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购买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空白表由经办银行提供)

2、购房材料:

(1)提供经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2)《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3)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第二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4)购买非本市范围内自住商品房的,需提供外地所购房的购房发票、《房屋所有权证》,须提供本地的房产作抵押或提供存单、国库券作质押。

(5)因拆迁安置,自付房款差价购买商品房的,需提供拆迁协议。

3、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材料: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夫妻一方在本市、另一方在其他城市汇缴的,非本市汇缴方需提供外地汇缴证明。

4、担保材料:

(1)以所购房抵押的:需提供所购房的《房屋所有权证》。

(2)以非所购房抵押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评估报告,如抵押房产非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所有,还需提供产权人的身份证及关系证明。

(3)以有价证券质押的:有价证券(如银行的各类存单、邮政储蓄存单、未载明不可用作抵押贷款的国家债券)、有价证券拥有人身份证及关系证明。

(4)办理保证担保的,应提供办理公积金按揭贷款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出具的担保书。

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空白表由经办银行提供)。

2、购房材料:

(1)提供经鉴证的《房地产买卖契约》

(2)契税完税凭证、全额发票

(3)所购房的房屋所有权证

(4)符合公积金贷款要求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5)购买非本市范围内自住二手房的,需提供外地所购房的契税发票、全额发票、《房屋所有权证》。

3、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材料: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夫妻一方在本市、另一方在其他城市汇缴的,非本市汇缴方需提供外地汇缴证明。

4、担保材料:

(1)购买本市二手房,以所购房抵押的:需提供所购房的《房屋所有权证》。

(2)购买非本市范围内自住二手房,以非所购房抵押的:购买非本市范围内自住二手房的,必须以本市房产作抵押,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评估报告,如抵押房产非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所有,还需提供产权人的身份证及关系证明。

(3)购买非本市范围内自住二手房,以有价证券质押的:有价证券(如银行的各类存单、邮政储蓄存单、未载明不可用作抵押贷款的国家债券)、有价证券拥有人身份证及关系证明。

建造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空白表由经办银行提供)

2、建房材料:

(1)提供村镇工程许可证

(2)《土地使用权证》(或用地许可文件)

(3)支付50%费用的发票

3、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材料: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夫妻一方在本市、另一方在其他城市汇缴的,非本市汇缴方需提供外地汇缴证明。

4、担保材料:

(1)以住房抵押的:本市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评估报告,如抵押房产非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所有,还需提供产权人的身份证及关系证明;

(2)以有价证券质押的:有价证券(如银行的各类存单、邮政储蓄存单、未载明不可用作抵押贷款的国家债券)、有价证券拥有人身份证及关系证明。

镇江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方式:

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当以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提供担保,包括抵押、质押、保证三种担保方式。

一、抵押担保

1、借款人应以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作抵押。其中,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可以用其他自有、共有或者第三人拥有的住房作抵押,以共有房产、第三人房产作抵押的,必须征得共有人、第三人的书面同意;用非所购房做抵押担保的,借款人在领取贷款所购房屋所有权证后,应对原抵押物进行置换。

2、采用住房抵押担保的,需要由符合公积金贷款要求的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进行评估。其中,用所购住房做抵押担保的,抵押物权属文件年限在一年以内的,免予评估。

3、采用住房抵押担保的,须经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将他项权利证书交公积金受委托银行保管。

4、采用住房抵押担保的,抵押值不超过抵押房产价值的70%,其中二手房的抵押房产价值在房屋买卖契约价、契税完税价和评估价三者中取低值;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可以用于抵押担保的,抵押值不超过其评估值的50%。

5、在抵押期内,抵押的房产如遇被拆迁,而借款人所购房屋产权证未办结时,借款人可提供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和镇江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使用其他房产证办理抵押置换手续。

二、质押担保。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借款人可以用国债、银行存单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有价证券作质押,有价证券金额不得低于借款金额。在质押期内,出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挂失或追索质押物收益。借款人做质押担保的,在领取贷款所购房屋所有权证后,应对原质押物进行置换。

三、保证担保。借款人申请公积金按揭贷款的,应由与公积金中心、受委托银行签订了按揭贷款合作协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镇江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一、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合作建房的,最长贷款期限30年;购买二手房、公有住房的,房屋已使用年限加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15年。

二、贷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法定离退休年龄,根据借款人偿还能力,可适当放宽1—5年。

镇江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

一、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二、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三、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实行按月偿还贷款本息,按照先息后本的原则,先还罚息,再还利息,最后偿还贷款本金。借款人可以在以下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但一经确定在还款期内不得更改:

1、等额本息还款法。贷款期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每月还款额计算公式为:

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

2、等额本金还款法。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每月还款额计算公式为:

每月还款金额= (贷款本金/ 还款月数)+(贷款本金 — 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月利率

四、借款人自贷款资金划款的次月起开始还款,可以通过现金、银行代扣还款及公积金提取还贷方式偿还贷款。

五、1、婚前进行贷款,婚后配偶一方可以申请共同还款,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公积金帐户中余额偿还贷款本息;

2、子女与父母共同购房,仅一方进行贷款的,父母或子女可申请共同还款,可以提取本人和父母公积金帐户中余额偿还贷款本息;

3、新就业人员(指从最后一个全日制学历毕业时间计算,参加工作5年以内)购买自住住房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父母也可申请成为共同还款人,使用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转账还贷。

六、经公积金中心同意,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贷款本息,公积金中心不收取违约金:

1、提前一次性偿还全部剩余贷款本息。

2、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金,还贷后原贷款利率、期限不变,借款人的每月还款额减少。

七、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借款合同、担保责任终止,抵押物或质物返还抵押人或质押人。借款人凭受委托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注销房产抵押登记证明,持有关证件到房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注销手续。

相信大家看了以后应该有更多的认识了吧,如果需要办理公积金贷款还是需要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一次性把所想知道的问题询问清楚,避免自己来回奔波,所以具体以官方信息为准,这样办理起来会更加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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