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公积金贷款

宜昌公积金贷款怎么样?大家都知道公积金贷款购房可以享受低息贷款,少还利息!宜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03年6月由原宜昌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更名成立的,是直属宜昌市人民政府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对于宜昌公积金贷款额度、宜昌公积金贷款条件、宜昌公积金贷款利率、宜昌公积金贷款政策以及办理宜昌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下面小编为大家一一罗列出来,一起来看看吧。

宜昌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1、不低于1万元,不高于60万元。

2、首套房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第二套住房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

3、首套房不超过所有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5倍,第二套住房不超过所有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

4、不超过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限额。每月还贷额不得超过所有借款人月收入(即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60%。(每月还贷额可登录本中心网站通过“个人公积金贷款计算器”试算)。

灵活就业的个人缴存者月收入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最近6个月银行流水载明的平均收入,取低值确定。

5、所购房屋房龄在5年以上的,不超过房屋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

(1)5年<房龄≤20年的,不超过评估价值的70%;

(2)房龄>20年的,不超过评估价值的60%。

宜昌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借款人购买的住房应在宜昌城区,二手房不含夷陵区,且已纳入本中心可贷款的楼盘范围。

2、借款人年龄应在18至65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借款人中应有1名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为主借款人。主借款人在宜昌区域内中心(包含县市区营业部、三峡开发总公司分中心、葛洲坝集团分中心)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个人缴存状态正常。

4、借款人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5、借款人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6、申请借款时间在购房合同签订时间2年以内。

7、已交付了首套住房总房价20%以上的房款,第二套住房总房价30%以上的房款。

8、符合本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宜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

目前执行的基准利率为5年(含)期以下为2.75%,5年期以上为3.25%。

宜昌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贷款预约;

2、贷款登记;

3、贷款审批;

4、贷款发放。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贷款预约;

2、贷款登记;

3、贷款审批;

4、抵押办理;

5、贷款发放。

宜昌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一)借款人在宜昌城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1、身份材料(距失效期在1年以上,复印正反两面)

所有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

2、家庭关系材料

(1)借款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父母与子女共同借款的,提供同一居民户口簿、独生子女证、医学出生证明、职工履历表(加盖公章)任意一项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购房证明材料

(1)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房屋产权证明单》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复印件2份。

(3)首套住房不低于购房总价20%、第二套住房不低于购房总价30%的首付款发票或开发企业收据及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所购住房房龄超过5年的,提供房屋评估报告原件1份。

4、收入证明材料

灵活就业的个人缴存者,提供银行盖章的最近6个月收入流水记录原件1份。

5、其他材料

主借款人宜昌城区的银行储蓄卡(贷款审批后按中心要求携带)。

(二)借款人在宜昌县市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1、以上第(一)条所需材料。

2、宜昌县市区营业部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登录本中心网站下载)原件1份。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一)借款人在宜昌城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1、身份材料(距失效期在1年以上,复印正反两面)

(1)所有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

(2)所有房屋出售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家庭关系材料

(1)借款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父母与子女共同借款的,提供同一居民户口簿、独生子女证、医学出生证明、职工履历表(加盖公章)任意一项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购房证明材料

(1)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已过户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

(3)销售不动产统一代开发票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房屋评估报告原件1份。

4、收入证明材料

灵活就业的个人缴存者,提供银行盖章的最近6个月收入流水记录原件1份。

5、其他材料

(1)主借款人宜昌城区的银行储蓄卡(贷款审批后按中心要求携带)。

(2)房屋出售方宜昌城区可办理转账的建行、工行、交行、农行、中行、湖北银行、农商行、汉口银行任意一家银行的储蓄卡。

(二)借款人在宜昌县市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1、以上第(一)条所需材料。

2、宜昌县市区营业部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登录本中心网站下载)原件1份。

宜昌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1、贷款期限不低于1年,不高于30年。

2、贷款期限≤65-主借款人实际年龄-1。

3、贷款期限≤50-所购房屋房龄(当前年份-房屋建成年份)。

相信大家看了以后应该有更多的认识了吧,如果需要办理公积金贷款还是需要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一次性把所想知道的问题询问清楚,避免自己来回奔波,所以具体以官方信息为准,这样办理起来会更加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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