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买房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可以通过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款等来完成。其中,公积金贷款是人们选择较多的方法之一,因为利率低,所以他们可以直接提取公积金。那么,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今天,我们将介绍石家庄的相关规定。其他地区的小合伙人可以到当地公积金中心咨询。
一、提取条件
1.职工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2.如果员工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外,为员工或配偶的户籍所在地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存放地购买自住住房,配偶和我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提供资料
员工有效身份证,如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还应提供其有效身份证、结婚证和员工本人银行卡(仅支持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通银行一类银行卡),并根据具体原因提供相应信息:
1、购买商品房,未取得不动产证明的
(一)负责购买合同登记的房地产部门;
(2)卖方签署的采购发票。
2、购买商品房,已取得不动产证明
(一)不动产产权证。
(2)契税完税证明。
3.购买二手房
(一)不动产产权证。
(2)契税完税证明。
4.在石家庄行政区外买房
(1)如果你在你或你配偶的住所买房,提供户口簿;
(2)如在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购房,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3)不动产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
三、提取额度
员工及其配偶可在购买当月前一次性支取账户余额,支取总额不得超过已付房款总额,最高为一百元。
四、其他要求
(一)职工婚前单独购房的,其已婚配偶不得以购房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
(2)产权证书为股份共有的,按产权比例计算共有人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3)所购房屋在最近一年内已成交两次以上(含两次),且已办理了住房公积金支取业务,故现买受人(含配偶)只能在最后一次购房后一年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