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及提取步骤

深圳公积金贷款政策及异地提取步骤

异地就业、已缴纳公积金并在深圳购买第一套自住住房的深圳市常住户口员工,可根据深圳市公积金贷款政策要求,持就业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存款证明(含存款明细)向深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深圳缴存不足6个月的职工,按照原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含缴存明细)计算缴存时间。

非深圳注册员工在深圳缴纳公积金。当回到家乡买房时,他们首先要了解当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如果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允许他们不在当地支付,但只要他们是当地注册员工,他们就可以申请贷款。已在深圳缴纳公积金的非深户,可先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立《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账户(持身份证原件和联名卡到深圳市公积金中心福田、宝安、龙岗管理部),然后返回户籍所在地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深圳公积金贷款异地政策

深圳已下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发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指出深圳市注册职工异地工作后返回深圳购买第一套自住住房,向深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重要内容。

《通知》要求扩大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覆盖范围。自2015年8月1日起,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本市缴存不足6个月的职工,将按原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含缴存明细)缴纳。本市户籍员工异地就业,已缴纳公积金并在本市购买了首套自住住房的,可根据深圳市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要求,持就业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存款证明(含存款明细)向深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2014年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带薪职工购买第一套和改善后的自住住房,并在各地推广贷款业务。半年后,许多城市相继在不同的地方推出公积金贷款。然而,不同城市的情况不同。一些地区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异地贷款,而另一些地区则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异地贷款。深圳的异地公积金贷款属于异地国家贷款,覆盖范围更广。

深圳公积金异地支取

异地购房的职工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

在深圳购房的异地购房职工,无论是购买商品房、政策性住房还是经济适用房,均可向深圳公积金中心申请“异地购房提款”。

如果在员工的姓氏下只有一个套房,且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超过购买总价,您也可以申请全额提取账户余额。

员工只需携带身份证、联名卡、房产证或其他产权证明材料,以及两年内出具的有效票据,即可到深圳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办理支取业务。提取金额以按照《深圳市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审核的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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