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个人房贷批量转LPR时间是什么时候?

2020年8月31日将是现有个人抵押贷款用户最后一次向LPR转移浮动利率。目前,许多银行和银行已经通知个人按揭用户通过在线或离线渠道自动办理。如果用户还没有开始转移LPR,银行什么时候将现有的个人抵押贷款分批转移到LPR?让我们看看。

国有五大银行监管规定:

1、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业银行于2020年8月12日发出通知,从2020年8月25日起,尚未完成转换定价基准的现有个人抵押贷款将分批转换为LPR。

2、除工行的重新定价日调整为贷款发放日的相应日期外,其他四大银行与原合同一致。批量转换后如有异议,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申请取消转换,并保留原合同的定价基准方法。

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规定:

1、中信银行:

自2020年7月21日起,未转换的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将分批划入LPR,利率调整期、将保持原合同约定不变。如果需要变更,原贷款经办行可以离线预约。转到LPR后如有异议,可以与银行离线协商。

2、兴业银行:

截至2020年7月31日,尚未转换成定价基准的现有个人抵押贷款将分批转移到LPR,重新定价日期为每年1月1日。在每个利率重新定价日,利率水平将重新计算,并由最近一个月的相应期间LPR和增加值决定。

3、民生银行:

7月中旬,开始统一转换尚未转换为LPR的浮动利率个人商品房按揭贷款定价基准。重新定价日期统一默认为每年1月1日,重新定价期为12个月。

4、招商银行:

4月初,所有商业个人住房贷款的定价基准将转换为LPR。批量转换后如有异议,可联系当地贷后中心尝试贷后变更,浮动变更固定利率,或在2020年8月31日前通过自助渠道变更为PBOC基准利率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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