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贷款担保人的责任

银行发放担保贷款时,会根据贷款申请金额对担保人的资产进行详细评估。只有当担保人的资产价值评估值大于担保贷款申请金额且无不良信用记录时,才能获得担保资格。对于住房贷款担保人的责任,银行信贷协会一般要求出具房产证、行驶证、存款证明等财产证明,还包括公司人力资源部或财务部提供的收入证明,并留复印件作为附件,存入信贷档案,送信贷审批主管部门审批。那么,房屋贷款担保人责任有哪些?

房屋贷款担保人的责任有:

1.当事人对保证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承担全部债务。

2.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应当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除非担保合同另有约定,否则以本协议为准。

3.保证期间,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除非担保合同另有约定,否则以本协议为准。

5.一般担保的保证人和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6个月。

6.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经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诉讼时效在保证期间中断。

7.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和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在独立债务履行期届满后6个月内承担保证责任。

8.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9.担保人按照《担保法》第14条的规定对持续的债权进行担保。保证期间未约定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解除保证合同。但是,担保人应对通知债权人前发生的债权承担担保责任。

10.同一债权同时具有保证和实质保证的,保证人应当对实质保证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11.债权人放弃财产担保的,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保证人免除担保责任。

12.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越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担保合同的,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没有过错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违背真实意思提供担保。

14.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要求赔偿。

15.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并提前行使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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