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不仅可以在贷款买房时使用,还可以在条件具备时提取用于偿还抵押贷款,从而减轻还款压力。每个地区的规定是不同的,所以我们应该看清楚当地的申请条件,然后我们可以申请收回和偿还抵押贷款。今天,我们将介绍东莞的相关法规。
1、仅适用申请人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
2、提取必须在该笔贷款正常还贷期间申请办理。
如果是贷款购房,但在正常的贷款还款期内没有办理,且是在贷款全部结清后才提出申请的,则应参照购房提款方式办理。如果同时有多个购房贷款,应选择其中一个申请提款。
3、借款人本人和配偶可参与提取,所提供的身份证件与结婚证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应一致。
如因婚姻关系或死亡而导致提取人信息发生变化,申请人应主动主张权利,并向中心办公室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如离婚证书、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死亡公证等。
4、申请人提取的时间间隔不少于6个月(指自最后一次提款之日起6个月内),每月扣款服务除外。
5、申请人可提取至该笔贷款结清当月账户余额,但夫妻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贷款实还本息总额,并且只能在贷款结清后提取一次。
6、该笔贷款逾期满三期的,需先还清所欠借款后方可办理提取.
7、代办要求
已办理提款账户绑定或资金转入激活的东莞社保卡储蓄账户的申请人,可委托他人办理此类业务,代理人应出示有效的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如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委托他人办理业务,委托行为必须经mainland China公证部门公证,办理时必须出示原件《委托公证书》。否则,申请人应在场处理。
8、逐月划扣
其中,东莞公积金贷款和已加入本市商业贷款交易所的商业贷款也可办理月扣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