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经验的人都知道,现在买房最重要的一点是确定单元的数量。毕竟,第一套房和第二套房的利率和首付有很大的差距,那么具体是如何确定的呢?以广州公积金为例,按以下标准执行。
1 .家庭(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已购房屋实行“认房”和“认贷”标准。
“房屋识别”是基于房屋委员会档案室搜索的《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以下简称《证明》)。未登记的住宅(不包括商店和停车位)计入家庭购买单元数的计算范围。
“贷款确认”基于《个人信用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和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贷款记录。未偿还贷款的住宅房屋计入家庭购买单元数的计算范围。
2.《报告》记录的未偿还贷款要求借款人提供有效的数据证明。如果购买地址与《证明》相同,则视为一套计算。
3.非婚购买者家庭购买的单元数量应作为计算起点。
4.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买者及其配偶应提供《报告》。
5.对于异地贷款,贷款记录以中国人民银行的信用记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贷款记录和存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为准。如果上述存款使用证明显示有公积金贷款记录,但中国人民银行的信用报告未显示,则仍认定其有贷款记录。住房贷款记录的范围是全国。也就是说,其他城市的贷款记录也被认可。
6.所有房屋,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自住房、集体土地所有权房等。用作“住宅房屋”或“住宅房屋”,均包括在家庭房屋单位的计算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