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有房贷怎么办?应该这样处理!

许多人结婚后开始买房或买第二套房子,所以抵押贷款成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负担,也属于共同财产。如果你离婚了,处理抵押贷款是一件麻烦的事情。那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它?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1.配偶一方在婚前支付部分房款,婚后共同偿还贷款,或一方以个人财产偿还贷款。离婚时未取得产权证,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不应判断房屋的所有权,而应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由当事人使用。

2.一般认为,一方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一方应在婚前办理抵押手续,并取得产权证。

3.如果产权证以一方名义登记,但配偶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也一起偿还贷款,则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清偿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是,首付和归还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结算的部分应归还。

4.如果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有证据证明他们婚前购房时也共同出资,同时有证据证明他们婚前共同出资的前提是双方承认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那么虽然财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但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应按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处理。同样,抵押贷款债务也是连带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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