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婚前和婚后买房,有些人在婚前已经还清,有些人在婚后还在还钱,甚至打算离婚,按揭还没有还清,所以涉及到很多财产分配的问题。那么,如果抵押贷款还没有还清,如果我离婚了该怎么办?属性可以根据以下条件进行划分。
处理原则:按购房时间区分
一、房屋购买于婚后。
在这种情况下,房子无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未付的抵押款也属于双方,房产和抵押款将在离婚时一起分割。
二、房屋系一方购买于婚前。
在这种情况下,根据谁的名字,它分为两种不同的情况:
1、婚前付款买房一方名下。
本案第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了不动产的分割,即“不动产属于财产登记方,未清偿的贷款为财产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偿还贷款所支付的款项及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财产登记方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补偿给对方。”显然,在这种情况下,房屋应属于婚前购房的买受人,但婚后贷款偿还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应由婚前购房的买受人予以补偿。同时,未偿还的抵押贷款也由婚前支付房款的买方承担。
2、在夫妻双方名下。
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未偿抵押也属于双方。离婚时,房地产和抵押贷款应该分开。对于婚前一方支付的房款,应作为债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