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条件
1.18岁(含)至65岁(不含)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居民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一年,并有固定的住所和职业;
2.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或有效居留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或未婚声明);
3.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4.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有明确的贷款目的;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并承诺贷款不会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不会用于股权投资和房地产项目开发,也不会用于借款获取非法收入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能经营的项目;
6.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住房抵押贷款;
7.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8.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资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证)和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收入证明,如个人纳税证明、工资证明、投资收入证明、最近6个月在工行或其他银行的平均金融资产证明等;
3.贷款使用证明或声明;
4.抵押财产的权属证明。抵押财产已申请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应同时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书;
5.银行要求的其他文件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