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和住房抵押贷款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贷款方式。它们有各自的定义、法律责任和运作模式。当事人也是不同的,购房者在选择购房贷款方式时应该清楚地看到以下区别。
按揭贷款和抵押贷款定义有区别
抵押贷款是指买受人支付第一笔指定房价款后,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剩余房价款,并将所购房屋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的担保的行为。借款人清偿债务并清偿本息后,产权将再次收回。一般来说,产权转让人是抵押人,受让人是抵押的受益人。由此可见,在抵押贷款过程中,当抵押的受益人转移成为财产时,抵押的基本特征就是权利的转移。
房地产抵押贷款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而不转移占有的行为。即抵押权是不可转让权的前提,抵押权人将抵押权设定为抵押房地产中的限制性物权。在本法中,债务人是抵押人,债权人是抵押权人。一旦债务人履行了债务并还清了本金和利息,所有者就获得了完全的财产权。
以上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权利在借贷过程中是否已经转移,这也决定了它们不同的法律关系和运作特征。
按揭贷款和抵押贷款运作模式及目的有区别
贷款抵押担保的基本目的是保证债务的履行。一旦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的变现可以通过出售担保品的收益得到保证。在这方面,按揭贷款与按揭贷款基本相同。
就借款目的而言,抵押贷款和抵押贷款并不完全相同。房地产抵押贷款通常是指住房抵押贷款,而房地产抵押贷款的范围要广得多。抵押人的目的往往与抵押财产的目的相同,借款的目的是为了购买房屋并获得房屋的产权。抵押人以抵押房地产的产权进行抵押,其目的是借款作他用,而不是抵押。这种差异体现在操作的程度上,显示了两种贷款方式的操作差异。
房地产抵押应凭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办理。基本程序是在抵押人首先取得产权证的前提下办理其他权证,并以产权证作为抵押物持有其他权证。抵押是在抵押人未取得产权证的情况下进行的。一般情况下,其他产权证作为抵押担保先办理。付清购房款后,房地产开发单位将产权转让给抵押受益人,产权证由抵押人持有。
按揭贷款和抵押贷款在法律上有区别
因为抵押贷款会转移权利,但抵押贷款不改变关系,双方的法律地位和权利是不同的。在抵押中,抵押权的受益人在权利转移后成为权利人,享有抵押物的权利,而抵押人仅对抵押物享有其他物权;在抵押过程中,不存在权利转移,抵押人仍保留抵押物的权利。抵押权人是只享有抵押权即控制抵押物的权利的非债权人。
买房如何选择贷款方式?
按揭贷款和住房按揭贷款涉及不同的当事人,这就决定了适用的群体会有所不同。抵押贷款的当事人只有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一般不需要担保人,只是“借物还物”。抵押贷款是在抵押人或抵押受益人都没有取得住房权的情况下进行的,因此原所有者或所有者需要充当中介,以实现货币、财产和权利分离状态下的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