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满足个人业务和消费信贷的需求,拓展农业银行个人客户的融资渠道,中国农业银行推出了个人质押贷款。“个人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个人所有的可依法质押的实物黄金或凭证向农业银行提供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个人贷款业务。
一、凭证种类:
(1)人民币定期存单,如整存整取、计息存款等。
(二)我的外币存款证明。
(3)凭证式国债:1999年以后(含)财政部发行的国债。
(四)保险单:现金价值且可随时变现的人寿保险单(无担保投资连结险除外),其中与农业银行建立业务合作关系的保险公司为保险公司。
(5)由农业银行本身或作为代理买卖的实物黄金。
(六)农业银行销售的低风险和中低风险人民币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两年(含两年)。
(七)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文件。
二、产品特色
(a)用途广泛。可用于购买自用汽车、房屋装修、大额消费品、旅游、教育等消费支出,也可用于经营支出。
(二)盘活资金。盘活经常性、财政性等资金,满足临时资金周转的需要。
三、申办条件
(a)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银行能够提供、有效并认可的质押。
(三)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按期支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4)作业成本法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