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宅基地抵押贷款

北京宅基地抵押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3.抵押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不存在权属争议,相关部门出具的权属证明不纳入征地拆迁范围;

4.有固定的住所;

5.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出具书面同意书;

6.以农民的房屋抵押的,应当出具共有人的书面同意书。

北京宅基地可以抵押贷款吗?

《担保法》第34条第1款规定,抵押人的房屋及地上其他固定物可以抵押。但《担保法》第37条第2款规定,耕地、宅基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由于《担保法》禁止农村宅基地抵押,有人认为宅基地上的房屋不能脱离宅基地,当然也不能抵押。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对农民来说,用自己的房子抵押贷款应该是有效的。

根据上述规定,宅基地上的房屋抵押虽然有效,但抵押的效力不能达到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一旦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将抵押房屋的建筑材料作为动产优先受偿。拆除房屋和用建筑材料偿还债务无疑会大大降低房屋的价值,这也是一种浪费。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被执行人及其家庭成员生活必需的房屋,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清偿债务。”据此,债权人以农村房屋设定抵押时,实现抵押权存在障碍。此外,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的房屋发放土地使用证。”

这样,农村房屋买卖的对象就非常狭窄。基于上述实际情况和规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普遍不愿意接受借款人对农村房屋的抵押,这是可以理解的。因此,建议借款人可以提供除房屋以外的其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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