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等待期」保险等待期30天是什么意思

保险等待期又称为观察期成试保期。一般是指从保险合同生效开始后的一定时期,如90天、180天、被保险人因疾病所致的医疗费用,保险人不承担责任。等待期过后,保险人才承担责任。但等待期内因意外事故所致的医疗费用仍在保险人的责任范围内,保险人应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目前大部分医疗保险单均规定有等待期。保险等待期的实行意味着虽然保险合同的效力已经产生,但是被保险人并不能马上获得保险保障。等待期的长短是按照疾病的潜伏期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的,有一定的科学依据。当然,如果被保险人在投保前生了病,过了等待期后才住院治疗,说明这种疾病很严重,一般情况下保险人还是会赔付的。

保险等待期是指保险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这段时期称为等待期。设置等待期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投保人明知道将发生保险事故,而马上投保以获得的行为,也就是所说的逆选择。一般情况下,医疗保险的等待期为90-180天,等待期一般是从合同生效日或复效日算起,只适用于第一个保险年度,对于可续保单来说,续保年度一般不再有等待期。是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的期间。对于可行权条件为规定服务期间的股份支付,等待期为授予日至可行权日的期间。

保险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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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签订保险合同之日算起,30天内为该保险合同的等待期。也就是说,30天内出现了非意外导致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是拒绝赔付的。对于医疗险产品来说,一般会设置30天-90天不等的等待期。而设置等待期就是为了防止带病投保,然后事后骗保的情况发生。

另外重疾险、寿险也会有等待期,而意外险产品通常是投保第二天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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